长春市司法局 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2-03-23 12:13来源:长春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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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委、市政府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现将长春市司法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2022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2021年,长春市司法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忠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高效履行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罚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职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推进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积极发挥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职能,推进法治建设提档升级。坚持政治引领。制定出台《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推动举办多层次多领域的专题培训和理论研讨。高位统筹部署。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和市委依法治市委三次会议,制发《法治长春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长春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分别听取法治政府建设专题汇报,书记、市长分别作出专门批示。召开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出台深化府院联动十五项措施及任务清单。推动率先突破。制定行政备案管理办法和行政裁决实施办法。印发证明事项“三张清单”,全市以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作为设定依据的证明事项全部清零。出台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开展涉诉五项指标及行政执法满意度专项整治,评查典型差案66件。行政复议案件同比减少62%,通过复议行政争议化解率达30%。圆满完成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迎检工作。市本级、南关区及长春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被评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区)、项目。人民日报《法治参阅》刊载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做法。夯实法治根基。启动“八五”普法,推动出台“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聚焦“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依托农博会和“3.15”“4.15”等重要节点,开展重大主题普法活动1000余场;开发电子书刊,开通普法直播,发布“助企惠民”普法短视频200期试点开展“送法进楼宇”,命名全市第五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3个。我市“七五”普法经验在全省交流,3家单位、6名个人获评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典型。

  (二)法治营商环境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紧盯进入全国第一方阵的目标,实施“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护航五大行动”,在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上全面发力。强化制度保障。审核修改《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5部地方性法规和《长春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等4部政府规章,加快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立法进度。对《奥迪一汽新能源汽车项目建设新方案》等60件政府合同、政府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严格规范执法。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强5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一案三书”制度,编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四张流程图”。制定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规则,严格细化量化行政裁量基准。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编制数量全省排名第一,省委依法治省办通报表扬。在重大项目、商会、企业等建立行政执法联系点200个,聘任行政执法监督员500人监督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吉林日报及省司法厅、司法部先后进行报道。优化助企服务启动运行长春市民营企业法律维权服务中心,组建民营企业法律维权服务律师人才库。全市76支律师服务团队为1751家企业提供全过程法律顾问服务6785件,为企业提供减、缓、免收费1033万元。设立知识产权公证服务中心13家公证助企惠企服务窗口。

  (三)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二字要求,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质效全市建成五级实体平台6501个,累计提供公共法律服务9.8万余件。“12348”法律服务热线免费解答法律咨询37万余次。全市提供律师服务3.1万件公证服务26万件,司法鉴定服务2.3万件,仲裁服务1320件,法律援助7056件。长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专家法律服务日”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劳动纠纷、债务纠纷等法律解答服务近600余件。开展“远程视频公证”,为300多位外地及海外当事人提供了及时、有效的公证服务。建成“五星级司法所”41个,发挥了桥头堡作用。实行省市共建。组建190余名律师参与的律师团,省市公共法律服务联合运行管理中心日均解答热线1100余次,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三台融合发展调研座谈和经验交流活动在长春市司法局召开。落实民生实事。开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援助阳光行动”,全市共设立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13个。全市法律援助机构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6503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056件,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4990件。

  (四)维护社会稳定能力实现新提升以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为主线,有效发挥司法行政部门防风险、促稳定的作用。强戒场所持续安全。深入开展强制隔离戒毒场所 “六化建设提升年”和创建“平安戒毒所”活动,实现连续8年无安全监管事故。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共同成立长春市首家戒毒场所派驻检察室,实现戒毒工作“三位一体”监督模式特殊人群管控精准切实落实社区矫正机构线上和线下监管责任。配合市禁毒办、市公安局做好“2021年净边行动”和“三清一收”活动,省女子强戒所协作成立首家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站。进一步规范刑满释放人员衔接流程,开展集中排查走访帮扶活动,加大重要时间节点安置帮教力度。矛盾纠纷化解到位配合市人大出台《关于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决定》,与市财政出台《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或以奖代补”实施办法》。全市共建立人民调解组织3071个,组织开展“迎建党百年促和谐稳定 全市人民调解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等专项行动,开展排查4684次,发现纠纷1845件,调解案件12324件。承接各级法院委派委托案件23844件。

  (五)法治队伍素质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以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全面正风肃纪、反腐强警强化政治学习。共开展政治轮训8场、教育大会18场次,累计受训9600余人次,举办庆祝建党百年主题红色文艺汇演,创新开展基层党建“强基领航助发展”十大行动和“党旗下我们在行动”引导党员干部明理悟道、增信强志、崇德修身、力行报国。强化教育整顿坚决整治司法行政队伍五个方面顽瘴痼疾,同步开展律师、公证及司法鉴定行业专项治理。强化爱民实践。认真落实省委政法委“十百千万”为民实践部署,在全系统广泛开展“大走访、大普法、大调解”为民服务活动。教育整顿群众满意度评估在全市政法系统中排名第一。强化基层党建。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依托学习强国、新时代e支部、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等载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研讨活动。持续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组织全系统党支部书记集中轮训,党务工作者开展BTX集中培训。强化素质提升。完成15个班次的调训和轮训任务,开展戒毒人民警察大练兵,出台干警职业保障试行办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司法行政人才队伍建设二十条举措等制度。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40个集体、103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新华社、人民网等国家、省、市主流媒体刊发各类宣传报道682篇。我局对外宣传工作经验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交流推广,政务新媒体工作得到市政府通报表扬。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充分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长春市司法局作为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筹部门,与新时代新发展新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

  (一)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仍需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制度机制还不健全,整体发展水平还不均衡;

  (二)法律服务行业专业化、精准化、国际化服务能力水平亟待整体提升;

  (三)队伍建设水平仍需提升。立法、执法、法律服务等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更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党组书记、局长带头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发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的重要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发展。

  (一)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长春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职责操作指引,局主要领导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依法履行职责、开展工作、落实任务,带头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事项、重大问题

    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工作大局深入推进市司法局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远景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重点任务,细化责任,并通过“五化工作法”,真正实现与全局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三)带头尊法学法。全面落实局长办公会前学法制度,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准则》《条例》和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提升局领导班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水平。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思路和工作重点

  2022年,市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总的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聚焦六城联动战略,围绕“十大工程任务,抓住一条主线,实施大行动强化“三个保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以崭新精神风貌奋力谱写司法行政事业新篇章为长春振兴发展率先突破贡献力量。

  夯实法治建设任务,抓住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线。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长春。一是全面抓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全面落实《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为重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政府常务会学习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习必修课。推动各级各部门开展全战线、全覆盖的培训轮训宣传解读工作,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市全过程各方面。二是全面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深入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实施办法、落实指引和任务清单。健全法治建设考核指标评价体系,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向县(市)区、乡镇(街道)延伸。三是全面落实法治建设重点任务。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第四次会议,制定落实法治长春、法治社会建设五年实施方案2022年度任务清单。出台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加快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

  (二)瞄准示范创建目标,实施“法治政府建设晋位行动”。以争创国家级法治政府示范市为目标,总结经验,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启动争创活动。做好长春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争创国家法治政府示范项目实地考评工作。启动第二轮法治政府建设达标示范创建在实现全地区法治政府建设达标的基础上,争取更多地区向省级示范迈进。二是实施专项整治。对照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的问题,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全面落实督办、约谈和通报制度,确保整治问题得到解决。三是强化依法行政。出台2022年政府规章立法计划,研究探索部门自评、政府统评、社会助评的三位一体立法后评估模式,提高立法质量。建立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常态化清理制度,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全面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

  (三)助力全市创新发展,实施“法治营商环境优化行动”。认真落实《关于大力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探索在全省率先出台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持续实施“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护航五大行动”。一是强化法律政策保障。组织“六城联动”立法调研课题组,开展专题立法调研活动。对科技创新、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生态文明、民生改善等方面,提出一批立法远期规划项目和近期补充项目清单。持续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完善“无证明城市”配套制度,研究制发《长春市告知承诺管理办法》和《长春市行政协助管理办法》。深化府院联动机制,督促落实责任分工二是强化行政执法保障。抓好简政放权、“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执法力度。强化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纳入申领行政执法资格证前的综合法律知识考试,6月前完成对现有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并持续做好新上岗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三是强化法律服务保障。组织律师团队开展“法律服务对接重点项目”活动。围绕“三强市、三中心”、“六城联动”,成立律师团队跟进重大项目建设,助力企业做好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前期工作,解决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合同、劳资、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纠纷,防范化解项目法律风险。瞄准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围绕“六新产业”和“四新设施”,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找到精准服务切入点,调整完善市律协“两专”委员会,积极提供有载体、有对象、有成效的专项法律服务。

  (四)聚力幸福长春建设,实施“公共法律服务增效行动”。聚焦全市“民生改善工程”,按照市委加快推动“基本民生”向“品质民生”转变的要求,抓住长春智慧法务区建设的契机,打造高品质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是加快启动五年规划。推动《长春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启动实施,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行政机关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主动承接法务区建设任务。严格落实省、市政法委和省司法厅部署要求,加强长春智慧法务区前期基础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的进一步整合,争取上级支持,推动引进“一带一路”律师联盟等国家级机构和高端法律服务机构入驻。围绕“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东北亚国际仲裁打造精品法律服务项目。三是深化公共法律惠民行动。进一步拓宽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法律援助门槛,落实民生实事项目,做好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加快推进高频公证服务事项“一网通办”。

  (五)守牢安全防范底线,实施维和谐保稳定攻坚行动”。聚焦全市“安全稳定工程”,全面强化特殊人群管理和矛盾纠纷化解为党的二十大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一是坚决确保强戒场所安全稳定。以“平安戒毒所”建设为抓手,推进日常管理、教育戒治、执法管理、生产生活、医疗救助等各项业务规范。扎实开展“强执法、清隐患、保安全”专项活动和赢百天决战、保百分安全“双百”行动。持续开展“个十百千”教育戒治工程,发挥医疗戒治优势,补齐劳动戒治短板。二是持续提高社区矫正教育矫治质量。推动社区矫正机构调整升级,完善风险研判机制,探索分类矫治手段,提升精准监管信息化水平,突出精准帮扶效用,拓宽社会参与渠道。三是创新刑满释放人员救助帮扶措施。在有效衔接、妥善安置、跟踪帮教等环节用心用力,运用“互联网+”技术,提高信息平台应用效率,提升就业安置成功率。四是全面提升社区戒毒(康复)戒治质量。以提高戒断率、降低复吸率为目标,完善公安、司法、检察联席制度,发挥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站作用,建立健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社区关爱工作体系,完善戒治衔接工作机制,切实摸清底数,加强联防联控,努力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最大限度帮助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回归社会扎实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积极落实《人民调解法》和《关于加强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建设的决定》,强化“三大调解平台”功能,提升县(市)区综合性“一站式”调解平台服务水平。持续推动“百姓说事点”提档升级,加快“为民解事”个人调解室建设,组织开展“百姓说事日”活动。启动商事调解试点工作

  (六)围绕市域社会治理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深度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推动构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一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突出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和农民等重点人群学法用法;深入开展“送法进楼宇”活动,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在各县(市)区全面铺开。二是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加强统筹协调,将法治乡村建设相关内容纳入乡村振兴总盘子;制定出台总体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清单和具体措施,确保法治乡村建设走深走实。三是创新法治文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出台我市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方案,按照“一县(市)区一品牌”标准,指导县(市)区、开发区结合本地实际,集中打造一批法治公园、法治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品牌。

  (七)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切实强化干部人才保障。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对于政法队伍的要求,持续推进司法行政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一是要选优配强干部。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六条原则,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把人品好、作风正、能力强的干部选拔出来,形成良好用人导向。二是要严格干部考核管理。突出政治导向、绩效导向、激励导向、从严治党导向,细化干部考核相关制度,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方案,编制全面精准考核指标,力争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为更好使用干部提供依据。三是要突出年轻干部培养。施行《长春市司法局干部挂职工作办法》,开展优秀(年轻)干部调研工作,全力做好年轻干部到局机关挂职锻炼工作。组织开展“政治轮训、每月一讲、青年论坛”等教育培训活动,组织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40周岁以下党员干部定期开展知识分享、交流研讨、主题演讲等活动,为年轻干部成长和展示搭建平台。四是要强化法务人才队伍建设。以服务长春智慧法务区建设为先导,力争将法务人才纳入我市人才范围,出台法务人才优惠政策,加快推进我市法务人才队伍质量提升。制定出台长春市律师行业第一个五年发展规划,力争通过五年努力,基本形成与我市实力相称、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律师队伍发展格局。

  (八)夯实司法行政根基,切实强化基层基础保障。立足司法行政事业的长远发展,大力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全面提升司法所实战能力大力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人员队伍、业务工作、所务管理和基础保障等软硬件建设,完善司法所工作体制机制,实现组织机构正规化、队伍建设专业化、业务工作效能化、基础设施标准化、所务管理规范化。今年要全面实现星级司法所创建目标。二要推动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根据我市戒毒所现状,按照司法部全国统一戒毒模式要求,整体设计、改造现有苇子沟、朝阳沟、奋进三个强制隔离戒毒所的软硬件设施,建设具有长春特点的戒毒中心三要加快科技信息化建设。启动城市大脑建设重点项目“智慧法治政府”项目。应用5G技术实践“智慧安防—5G+强戒”项目,以智能安防系统助力强戒工作。整合全系统数据,做好与部、省、市对接,同时协调相关部门提供相关数据,推动公、检、法、司办案协同系统应用。

  (九)加快推进各项改革,切实强化发展动力保障把改革作为破解发展难题的金钥匙,全面落实上级要求,推动重点领域改革,注入发展动力。一是加快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组建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制定委员会工作规则,并上报市政府印发实施;按照省厅工作安排,落实行政复议机构挂牌、体制设置工作,保证体制机制顺畅。各县(市)区要按照“同步推进、统一落实”工作原则,推动政府制定改革方案并贯彻落实力争在年底前市、县(市)区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二是加快推进基层行政执法改革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乡镇(街道)执法工作中贯彻落实。加强乡镇(街道)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培训,全面统筹各级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证件制发、在岗轮训等工作,完善规范标准按照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委员会工作要求,在部分乡镇(街道)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加快推进仲裁管理体制改革。落实中办、国办下发的《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学习先进地区经验,结合我市实际进行仲裁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激发仲裁工作活力。

                                                                                                                                                     长春市司法局

                                                                                                                                                     2021年228